贵州省植物保护研究所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
根据《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黔财资〔2023〕5号)《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(黔财资〔2021〕6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贵州省农业科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黔农科院发〔2023〕6号)有关要求,我单位60件固定资产(资产原值合计537,047.43元)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,该批固定资产原值超过500,000.00元,按规定进行公示(详见申请表)。
公示期限: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
反馈联系人:何远朝
联系方式:0851-83761712
贵州省植物保护研究所
2025年5月23日